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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基金(自然、社科)预申报11月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董芬  发布时间:2018-12-05   动态浏览次数:33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学基金申报总结暨动员会会议精神,规范申报组织工作的责任和程序,2019年度国家科学基金(自然、社科)申报工作11月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徽工程大学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规程》(校科字【20149号)文件执行。

二、具体要求

11月,校外专家指导,完成二次修改稿

学院(部)邀请各学科领域校外专家对项目申请书指导,提出申请书修改意见,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二次修改稿。请各位相关老师准备好申报书。

 

 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