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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基金(自然、社科)预申报10月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董芬  发布时间:2018-10-01   动态浏览次数:19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学基金申报总结暨动员会会议精神,规范申报组织工作的责任和程序,2019年度国家科学基金(自然、社科)申报工作10月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徽工程大学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规程》(校科字【20149号)文件执行。

二、具体要求

10月,选题论证,填写申请书初稿,校内外专家论证,完成一次修改稿

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至少组织一轮课题申报论证会,申请人根据论证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凝练申请书,完成一次修改稿。学院于1030日前将论证会,请相关老师准备好申报书。

 

 

建筑工程学院

                                            201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