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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安徽工程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学基金申报总结暨动员会”会议精神,规范申报组织工作的责任和程序,2019年度国家科学基金(自然、社科)申报工作10月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徽工程大学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规程》(校科字【2014】9号)文件执行。
二、具体要求
10月,选题论证,填写申请书初稿,校内外专家论证,完成一次修改稿
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至少组织一轮课题申报论证会,申请人根据论证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凝练申请书,完成一次修改稿。学院于10月30日前将论证会,请相关老师准备好申报书。
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