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个性化人才培养改革,促进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安徽工程大学“十四五”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规划》和《安徽工程大学2022-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以下简称“提升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及项目指南
本次“提升计划”共设专业建设、课程认定和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课程思政、教学成果、产业学院、申博培育专项等九大类28个子类别,项目指南及申报指标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申报要求
1.各类项目应围绕我校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结合学院内涵建设与发展,前期质量提升计划建设成效,科学论证,有针对性地申报。各单位推荐同一个类别的项目超过2项的均需排序。
2.2019年及以后已在国家级、省级或校级立项建设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本次“提升计划”同类型项目(申博培育专项除外)。同类型项目认定原则为项目类型名称相同或相似,主要根据申报内容,建议不得重复申报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以下为一般常见同类型项目。
序号 | 本次申报类别 | 历年获批项目类别 |
1 | 线下课程 |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线下课程 |
2 |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智慧课堂、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
3 | 一流教材 | 一流教材、规划教材、教材建设 |
4 | 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教学名师 | 教学名师、课程思政教学名师 |
5 | 教学团队、课程思政教学团队 | 教学团队、课程思政教学团队 |
3.本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请先查阅本人省级和校级在研项目数量,具体参见校级质量工程系统中本人项目状态为“中检待提交”“验收待提交”的项目,除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外,其他一般为集体项目。
已主持2项及以上在研省级或校级集体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集体项目;已主持1项在研集体项目,可申报1项集体项目;无在研集体项目,可申报2项集体项目。已主持1个省级或校级在研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无在研教研项目,可申报1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其他特殊情况解释如下:
本次申报申博培育专项中省级重大教学研究项目培育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研的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且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能超过1项(省级专业合作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同步计入,请申报负责人自行查阅)。申报认定类项目(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荣誉类(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申博培育专项(国家级教材培育项目、国家级教学团队培育项目、全国行业协会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一流教材和“名师进中学”高中高校一体化共建项目,均不计入个人本次集体项目和教研项目申报数量。
4.延期超过1年仍未结题的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提升计划”项目。
5.各单位应严格申报材料的审核,组织申报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包括项目内容是否属实、是否超项申报、项目团队成员师德师风情况等),承诺书由学院自行组织签订,学院留存。原则上,学院优先推荐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
6.“双肩挑”人员需从业务所在学院申报,若申报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等,主要内容与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的,可从机关党委或教辅党总支申报。
7.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直接撤销该项目申报资格,且不予递补。
8.学校不再单独划拨项目建设专项经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1.各单位按限额评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9月13日前完成校级质量工程系统推荐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2.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人于8月26日-9月13日期间在校级质量工程系统(网址: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Stu/Account/Main?OrgCode=10363)上传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及相关支撑材料,申报书模板见附件3);各单位管理员审核无误后,于9月13日前推荐至学校评审。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3.各单位于9月13日前报送项目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校级质量工程系统导出的项目汇总表(项目状态为“待学校审核”)和公示无异议说明(纸质版均须学院、部门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和电子盖章扫描件发送至:jwc01@ahpu.edu.cn)。报送单位对校级质量工程系统中项目申报材料与项目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信息一致性、完整性负责,因校级质量工程系统填报错误导致的相关问题由项目申报人自负。
4.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学校教学委员会评议、公示后予以立项。
5.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突出成效,通过持续建设,提升内涵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2024年校级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4年校级提升计划项目单位申报指标汇总表.xls
附件3:2024年校级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书.zip
附件4:2024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参考文件.zip
教务处
2024年7月19日